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6:23 浏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1日之前结束。

硕/博生的开题、中期相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工作组织及实施

请各导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要求组织研究生开题/中期,报告会小组成员均需在开题/中期纸质版报告上签字。(注:学硕与专硕的开题/中期报告模板不同,注意填写其对应版本,报告模板见附件5。专硕必须填写企业导师。)

开题/中期需在研究生系统内进行申请填报并审核。

研究生系统访问入口:

1.研究生院主页拉至底部——研究生管理系统

2.学校主页拉至底部——研究生系统

系统内填报流程:

学生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开题/中期申请——进行线下开题/中期报告会——报告结束,秘书在系统内录入开题/中期安排和结论——导师审核——学生在系统内附件处上传开题/中期报告扫描件(需有导师与答辩组签字)——学院审核

注:1、在中期申请时,秘书录完安排和结论后,需点击“提交到院系审核”,学生方可上传附件;

2、上传无签字的附件,不予通过。

3、答辩地点、时间安排、结论等信息必须填写,否则无法审核。



附件1:我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2021年修订)

附件2:关于印发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通知-2019年5号

附件3:关于印发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通知-2019年6号

附件4: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图-研究生(开题,中期,预答辩)

附件5:专硕/学硕开题、中期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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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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