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入学硕士生(含直博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1.1评定办法
(1)学院录取的202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含2022级直博生)根据复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顺次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2)推免生(含2022级直博生)初试成绩参考2022级学院录取考研初试第一名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以推免复试成绩为准;
(3)“双一流”建设高校推免生初试成绩在原分数基础上加十分,复试成绩以推免复试成绩为准;
(4)“优研计划”考生,给予不低于二等学业奖学金;
(5)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录取年度参评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入学注册后发放;
(6)贫困学生在助研、助教等岗位给予优先推荐,在学业奖学金评选中不享受特殊政策。
1.2学业奖学金比例、金额划分
新入学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生所属类别进行评选,比例分配如表1所示。
表1:各类学生/各等级学业奖学金覆盖率
等级 |
金额(元) |
比例 |
特等 |
10000 |
55%(特等约32%) |
一等 |
6000 |
二等 |
3000 |
25% |
三等 |
150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