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8日 20:19 浏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月4日之前结束。

硕/博生的开题/中期相关要求见通知附件。

二、工作组织及实施

本次开题/中期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

研究生系统访问入口:

1.研究生院主页拉至底部——研究生管理系统

2.学校主页拉至底部——研究生系统

请各导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要求组织研究生开题/中期,报告会小组成员均需在开题/中期报告上签字。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开题/中期申请后,需让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及结论,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审核后,学生需在系统内上传附件(开题/中期报告电子版或扫描件,需有导师与答辩组签字)。无附件学院无法审核。

附件1:我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2021年修订)

附件2:关于印发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通知-2019年5号

附件3:关于印发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通知-2019年6号

附件4: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图-研究生(开题,中期,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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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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