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7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告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联系电话:029-88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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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
附件:拟退学处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年级 |
1101110101 |
秦子叶 |
军事通信学 |
博士研究生 |
2011 |
1201110079 |
张颂 |
光通信 |
博士研究生 |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