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8:16 浏览:

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7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告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联系电话:029-88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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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

附件:拟退学处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层次

年级

1101110101

秦子叶

军事通信学

博士研究生

2011

1201110079

张颂

光通信

博士研究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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