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尼斯人5158cc2020级卓越班学生第二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我校卓越班学生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学院制定2020级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安排,我院成立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接受学生咨询、申诉与处理及卓越班学生分流细则的修订等工作。具体机构如下:
组长:李云松
组员:顾华玺 陈彦辉 陈健 李晓辉 康槿
督察:沈强
秘书:李 靖 顾家榕
二、分流原则
1.尊重个性发展与择优分流相结合原则。尊重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和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分流申请;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学院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确保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卓越班学生分流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
1.分流方式
(1)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2)学生按照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排名(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的学生不列入排名),按照本年度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推免名额确定进入卓越班一贯制培养的学生,其他学生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进入一贯制培养计划的学生须满足2020级优秀本科生推免申请基本条件(详见/info/1336/7674.htm)。
2.分流去向
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分流不分班,仍在卓越班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第4学年学业,符合毕业、授位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不列入本硕六年一贯制培养计划,不予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
3.设置成绩认定缓冲期。
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外语等级考试公布时间差异,在分流时个别课程或外语水平不达标的学生可列入“待定”名单,成绩认定的缓冲期结束后做最终认定。原则上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外语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4.综合评价细则
(1)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30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和“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满分15分,“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15分。
其中:
1)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包括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满分10分,见附件2)、单项突出(满分5分),满分共计15分。
2)“单项突出”附加分按照学院《单项突出附加分认定办法》实施。
(2)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等体现通信工程卓越班专业特色的课程成绩构成,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Σ(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其中:
1)成绩统计范围:专业所修主干课程。(详见附件1)
2)重修课程等同补考课程按60分计入有效成绩;
3)加权学分成绩统计按照系统有效成绩计算,不管成绩是否及格,都予以统计核算;
(3)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详见附件2)。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科竞赛突出贡献根据《我校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进行认定;已纳入“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6)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分流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排名范畴,未在推分流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排名范畴。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学生在外校交流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名单确定
卓越班分流学生人数和名单将由学院按以上规则,经学院本科卓越班分流考核小组审核后,确定分流学生名单,并将卓越班分流结果报给学校本科生院审批。
四、时间安排
(1)6月21日前,2020级卓越班学生提交综合素质能力认定和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相关认定材料到图书馆408办公室。
(2)有意自愿退出卓越班的学生于6月21日前提交《威斯尼斯人5158cc卓越班分流申请表》(附件3)至南校区图书馆B区408办公室,逾期将不接受此类申请。
(3)7月6日前,确定分流名单。
(4)7月7日-9日,分流名单公示。
(5)7月10日-12日,完成学籍异动及学生课程置换工作(课程置换列表详见附件4)。
五、补充说明
1.确因身体原因、存在学业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可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一事一议,不受集中分流时间限制。
2.本方案由威斯尼斯人5158cc卓越班学生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威斯尼斯人5158cc
2023年6月16日